杨静在州政协“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专项民主监督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日期:2020-01-07来源:转载点击:4747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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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州政协“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专项民主监督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楚雄州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杨 静

(2019年10月10日)

 

同志们:

      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政协楚雄州委员会2019年重点协商及民主监督计划的通知》和州政协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今天我们召开“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专项民主监督动员部署会。这次会议,既是动员部署会,同时也是全州“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情况介绍会。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委政法委、州政务服务局、州委编办、州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分别提供了牵头负责推进落实的相关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州政务服务局局长周有奇同志还将通报全州近三年来的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情况。最后,克义同志还要作讲话和要求。请大家认真学习各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及时熟悉、了解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开展好此次专项民主监督打下坚实基础。下面,我就开展好专项民主监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进民主监督共识

      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1133”战略实施,着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扶商良好环境,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巩固扩大“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抓实行政审批“一次就办好”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我州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提出了把我州营商环境打造成领跑云南、享誉全国的新高地的目标,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州长担任组长的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楚雄州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配套改革4个清单及7个制度》;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楚雄州“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楚雄州县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就办好”制度(试行)等7个配套制度》。目前,全州“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全面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以“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次就办好”等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日报》头版、《半月谈》专题、《云南日报》头版头条、《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楚雄州“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次就办好”等“放管服”改革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了前列。但营商环境提升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许多工作还处于边推进、边探索、边完善、边提升阶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刚才周有奇同志的工作情况通报和各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中,对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也从不同角度作了反映,这些困难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州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次州政协以“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为主题,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既是依据《政协章程》履行职能,也是通过协商式监督这种方式,与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更好地推动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服务全州改革发展大局。各县市、州级各相关部门和州政协民主监督各工作组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对待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的良好工作合力,确保民主监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准把握要求,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民主监督作为政协三大主要职能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着眼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及《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都强调要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颁发的第一个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专门文件,《意见》规定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八个方面的重要内容,明确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五种重要形式,规范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四个方面的工作程序和健全的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提出了加强党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三个方面的要求,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州政协各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的《意见》精神,精准把握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一是要把准定位,确保监督得当。准确把握协商式监督的性质定位,严格依照《政协章程》和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相关制度文件,坚持从协商式监督的要求和原则出发,把民主协商贯彻工作的始终,在协商中监督、在监督中协商,把“公、和、诚、实”理念贯穿于民主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要求,把广泛凝聚共识融于民主监督工作全过程,坚持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做到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使专项民主监督成为广泛凝聚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共识的生动实践。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确保监督得当、监督得准。二是要突出重点,发扬优良作风。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和凡是没有法律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的要求和进一步优化“亲”“清”的政务环境、完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等内容,找准监督重点,瞄准监督难点,抓住监督结合点。要在民主监督工作中大力发扬优良作风,广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和企业,加强与群众和企业的交流互动,准确了解他们的愿望诉求,设身处地感受他们的切身体会,真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集合众智,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三是要求真务实,提高监督实效。民主监督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实效来检验。各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组一定要坚持求真求实,既要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监督什么问题;哪个环节滞后,就着重研究哪个环节,瞄着问题深调研,盯着难点开良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各地各相关部门沟通反馈,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做到既要能够发现问题、找出不足,更要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同时,要注重挖掘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把监督实效体现在总结和推介有效的实践经验上,对专项民主监督中发现的各地各部门的有效做法、取得的经验成效,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为全州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提供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思路。

      三、认真组织实施,着力形成民主监督合力

      开展营商环境提升专项民主监督,既是一个改革大课题,更是一个民生大课题,涉及面广、内容多。从刚才周有奇同志的情况通报中大家也知道,共涉及22项具体工作任务,18家州级部门。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着力形成合力,确保监督实效。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协“营商环境提升”专项民主监督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着力加以解决,确保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各工作组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注重发挥政协的优势,积极动员州县政协委员参与助力,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共同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落实“坚持党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对涉及专项民主监督的有关重要工作,及时向州委汇报请示,重要的监督活动,要邀请州委、州政府领导参加。要主动加强与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委政法委、州政务服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全州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进展情况,精准聚焦工作重点,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的民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要发挥优势作用。积极有效汇聚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合力,坚持调研、协商、监督有机结合,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之中,尤其要重视发挥专项监督的议题聚焦和重点突破作用,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全面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着重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供州委、州政府决策参考,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广聚监督合力。州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好州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为工作开展提供便利和条件。州政协各监督工作小组要认真按照《楚雄州政协“营商环境提升”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各监督工作组要协调配合,及时互通工作信息,把握监督进度,发挥整体优势;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形成内外监督合力。要坚持推动民主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强化民主监督宣传舆论氛围,扩大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专项民主监督的影响力。四是要提好意见建议。更加注重通过调研察看发现问题、围绕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和意见建议。提好意见建议是确保民主监督实效的关键。我们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本目标是一致的,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必须从政治上把握好协商式监督的方向和原则,要重点针对工作中的“短板”,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增强意见建议的可操作性作为核心和重点。

      同志们,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事关我州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事关我州跨越式发展大计。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努力,为把我州营商环境打造成领跑云南、享誉全国的新高地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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