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六城同创”的深入开展,楚雄市道路交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市区部分路段交通信号灯设置还是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一是部分路段的信号灯存在时长设置不科学的问题,如:东兴路进中大街交叉口和鹿城东路转团结路路口的红灯时间长达100秒,绿灯时间只有25秒;北浦路与团结路交叉口的人行道绿灯只有20秒。二是部分路段设置的交通信号灯不规范,位置不合理,方向性不明确,不便于引起机动车驾驶员注意,导致误闯红灯和堵车现象。三是城区的左转车道不统一。如鹿城西路和鹿城南路多个路口的左转车道有的在左边,有的在右边,加之地面车道标识线都离红绿灯太近,空中车道标识线设置不明显或没有设置有空中车道标识线,容易使机动车驾驶员违规。四是交通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如鹿城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红绿灯右转航空路的,处驾驶证扣六分并罚款200元,缺乏处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楚雄市的交通秩序,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道路交通标识线,更加高效地利用交通信号灯畅通道路秩序,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对全市的交叉路口进行科学测试,根据车流量的大小,调整不同位置的红绿灯通行时间,减少交通拥堵。同时,实地测试人行道行人通过的时间,充分考虑和计算老年人的通过时间, 合理设置人行道的绿灯时长,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全面疏理排查楚雄市区的道路交通标识线,重点排查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问题,如应当设置标志标线而未设置,限速标准值偏低,标志设置位置靠前、滞后或被遮挡,夜间或恶劣天气视认性差等问题;排查交通信号灯排列顺序不合理,信号灯亮度不足、色度不标准,信号灯位置、高度、角度不当,信号灯安装位置距离路口进口停车线过远或不易于观察,安装位置超过标准高度或者被遮挡;相位及配时不合理,人行横道信号灯配时短等;排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在道路上同方向采集超速行驶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过于密集,没有按规定设置限速标志、测速警告标志或标志被遮挡等。
三是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结合,在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靠右设置左转车道的路口,按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科学齐全的道路空中交通标识和地面标线;在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禁右的路口,要设置醒目的禁右标志或文字提示。同时,以上特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需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提前向社会通告公布,不能让机动车驾驶员产生“钓鱼执法”的感觉。切实解决目前楚雄市区存在的交通标识标线设置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让机动车驾驶员行车更有安全保障。
四是对于有些路段设置的交通信号灯被树丛遮挡或掩盖的现状,建议定期修剪树枝,或设立较高的红绿灯架,以减少司机由于无法看清红绿灯而导致的交通违法。
五是主干道绿波带的设计要根据市区道路的通行规律和车流量情况进行设计。区分平峰与高峰时段、主干道与支干道绿波带,人工摇控与自动摇控搭配,交叉道与人行横道匹配,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道路交通设施资源。
六是对没有设置右行车道闪黄指示灯的灯控路口,予以尽快调整,并完善地面右转指示箭头,提示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行。在设计人行道红绿灯时,建议设计声控提示,方便行人安全通过。
(楚雄市政协 洪光兰)